2024-06-06
針對藍白國會濫權法案,行政院依憲法提出覆議
針對藍白國會濫權法案
行政院依憲法提出覆議
今日行政院會中, 卓榮泰 院長就立法院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決議,就兩案之全部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院長指出,讓大家並肩在此為國家服務的是使命跟志業。 中華民國行政院 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也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
經行政院研議後,認定其有 #違反憲法、 #民主程序、 #正當法律程序 並有 #侵害人權 之虞,因此行政院將全部條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提覆議七大原因
1. 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
2. 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
3. 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
4. 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
5. 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
6. 「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
7. 「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民主政治應經由 #討論與溝通 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