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31
AI深偽影片是違法行為,不是言論自由!
深偽影片是違法行為,不是言論自由!
最近國民黨側翼利用 AI 深偽技術,盜用賴清德總統的聲音,製作不實影片,被警方依法通知下架後,國民黨竟然全黨瞎挺,蔣萬安甚至大嗆「有事衝著我來」,盧秀燕也喊這是打壓言論自由、政治追殺。然而,當初國民黨也深受深偽影片所害,如今,到底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大家回想一下,2025 年郝龍斌、柳采葳被 AI 變造影像,趙少康才痛批這已經構成「國安問題」。結果現在換你們用 AI 偽造總統的聲音,就突然上綱成為「言論自由」,這不是雙標,什麼才是雙標?
最荒謬的是,蔣萬安甚至承認是自己委託製作影片,還指控民進黨議員要求警察偵辦是指揮辦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範明定,任何人知有犯罪行為都可以告發、檢察官看到新聞也可主動立案偵辦。民意代表告發是合乎法律及憲法規定的行為,蔣萬安卻說是指揮警察,根本是笑話一場。
言論自由保障的是「表達真實觀點」,不是讓你冒用別人的名義來騙人,最高法院早就認定,聲紋屬於個人資料。依照國民黨的邏輯,詐騙集團用AI複製別人的聲音去騙錢,是不是也能說自己是在行使「言論自由」,利用偷來的聲音混淆大眾認知,這不叫創意,這叫犯罪,涉嫌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台灣是法治國家,犯罪被抓包,就只會喊「政治迫害」,這是最爛、最廉價的藉口!創意無罪,偽造犯法,請國民黨不要再瞎挺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