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3
嚴正聲明台糖油品32件檢驗皆合規,超標原料「非食管法」通報標的!
嚴正聲明
台糖油品32件檢驗皆合規,超標原料「非食管法」通報標的!
三大說明:
台糖買的是原料「粗膠原油」,且「未進貨」,與南僑買「食品油脂」不同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1款「產品」及「原料」是不同概念,中聯供貨的是粗膠原油,是製造食品油脂的「原料」、並非產品,所以「#台糖非食管法通報義務人」。
而且,台糖採購「原料」(非食用油脂)採驗時即發現檢驗不合格,且並未帶回其原料、也未製成產品,#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所要求的通報義務人,#與南僑等廠商狀況不同。而且,中聯也被台中地方法院認證應通報。
台糖未收超標之311油槽原料,將油品留在台中
該批原料粗油採購由福懋得標請中聯代工,台糖先赴中聯封存油品後化驗,311油槽檢驗不合格,換成301油槽檢驗合格後才取貨
①5/11首次採樣、5/15得知超標:
台糖赴台中中聯進行取貨前封存油品,並採樣送驗結果,5/15(五)下班後得知該件超標
(苯駢芘高達14.7ppb)。
台糖告知油品拒收並換貨:超標原料 #全數留台中。
②5/18(一)明確告知福懋得標商原料不合標,需換貨。
該批中聯的粗膠原油「原料」自始至終被鉛封在台中廠內,台糖因檢驗不合格而直接「拒收」,從未進入台糖的供應鏈、工廠、倉庫,或進行任何運送或加工。
③5/21換貨後採樣合格:
檢測結果苯駢芘1.6ppb。5/27交貨後,台糖於5/29精煉成沙拉油,檢送合格,出貨。
事件後台糖油品驗32件,苯駢芘均低於標準
今(115)年台糖已自行送驗5件黃豆(未驗苯駢芘)、2件大豆粗油、1件大豆沙拉油,皆符合相關檢驗及衛生標準。中聯油品事件爆發後,前述兩批向福懋採購而製成的沙拉油,台糖日前已配合政策採取預防性下架,並於7月9日暫停相關包裝生產作業,並主動擴大成品檢驗4件,均符合衛生標準。
115年因中聯油品事件爆發後,7/8食藥署抽驗大豆沙拉油(留樣品)8件、7/11高雄市衛生局抽驗大豆粗油1件及大豆沙拉油(完整包裝)11件,以上衛生主管機關共檢驗20件,檢驗苯駢芘均為合格(<2ppb),台糖沙拉油本身品質安全無虞,僅因配合政策採取預防性下架措施。
資料來源:經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