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3-08 縣市議長選舉「檢舉受理小組」開會決議 縣市議長選舉「檢舉受理小組」開會決議如下: 一、本黨一向主張不賄選、不賣票,且各參選縣市議員之同志,均已簽署切結書在案,「檢舉受理小組」且已就各方彙整資料,即日起主動進行各項調查。 二、小組決議即由組織部立即分函此次縣市議長選舉,有流失選票或投票異常之縣市議員同志,就當選後之行蹤及投票情形,於三月十五日前,以詳細書面說明,送達中央黨部。 三、三月廿一日小組將就本案向中常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本黨堅持嚴格道德原則標準,凡查明違紀者,小組將建請中央依黨章做最嚴厲之處分。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