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今日(4/27)召開第十屆第十三次中央執行委員會,會中針對高雄市議員補選、二○○四年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決議相關選務規定、時程及提名名額;中執會也決議責成立院黨團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以期健全規範選舉活動,遏止賄選情事。
有關高雄市議員補選部分,中執會除依輔選策略小組建議,決議各區提名名額【見附件一】,也決議成立協調小組,小組由謝長廷中常委召集,成員包括陳菊中常委、許仁圖局長、趙文男主委、張郁仁主任。
針對第六屆立委選舉,中執會決議由原「立委輔選策略小組」擔任協調小組成員,並決議2004年第六屆本黨區域立委候選人當選者,應放棄登記參選2005年縣市長黨內提名,並於登記時簽立切結書。中執會也決議第六屆立法委員提名名額【見附件二】。
針對中執委提案「儘速推動規範政黨辦理提名作業賄選行為之相關法案通過」,中執會決議如下:掃除黑金乾淨選舉一直是本黨致力推動的重要目標,為使選舉活動的法令規範更加健全,遏止賄選情事發生,責成立法院黨團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儘速推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