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南高分院因「在怎麼野蠻」系列廣告,判決本人有罪一事,本人對此謬誤判決將依循法律程序上訴,並對近來司法體系尚有曲解、排斥民主的狀況,表示強烈遺憾。
「在怎麼野蠻」系列廣告為本黨依據立法院公報,舉證在野立法委員怠忽職守,刻意杯葛多項民生預算的事實,提供人民公評。原告亦承認其當時刪除該項預算之意志,從一審判決無罪,即可明白此屬民主政治之範圍。
近年來,在野立法委員惡意杯葛政府施政的表現,嚴重影響國家正常運作,人民早已深感厭惡。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時,本黨提出事實資料,由人民作為選賢與能的依據。台南高分院此一謬誤判決,將可能誤導社會曲解民主政治的意涵,本人深感遺憾,並將循法律程序上訴。
前民進黨文宣部主任
鄭運鵬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