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總計:86位
與黑道或金權有關者:60位
百分比:69.77%
<富人立委篇>
在商業週刊公佈的鉅富立委中,財產估計三億以上的國民黨籍立委佔86.67%,無黨籍佔13.33%(如附件)。
<立院金權法案篇>
1994年10月.洪福案
11月.通過獎參條例,違反鐵路法、銀行法,使大財團得以享受各種金融優待。包括政府得補助財團貸款的利息,保障財團長期優惠貸款的取得,無論股票上市與否,均可發行公司債,可五年免除營利事業所得,進口器材免關稅,使用土地可得地價稅和房屋稅之減免。
1995年1月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擴大施行,使財團得以合法減稅,國家稅收短少百億多。 .修改遺產及贈與稅法,違背租稅正義,大幅度調高遺產稅免稅額至一千萬以上,夫妻贈與免稅,大開財團逃漏稅方便之門。
. 土地所得稅修改遭到冷凍,使財富分配更為不均。
3月 . 行政院退回男女工作平等法。
. 證券交易所得稅的開徵遭立法院擱置。
8月 . 彰化四信、國際票券金融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