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香港九七大集會】:
鑑於明年九七中國將收回香港,勢將在國際上展開統一宣傳,對台灣將造成,不利形勢。為凸顯本黨一貫反對中國併吞的堅定立場,本黨將推派五人小組與社會各界共同成立一個委員會,籌備明年六月底之大集會。
大集會之時間、地點及主訴求,將由五人小組參加籌備委員會後才做最後決定。五人小組成員如下:
中常委蔡同榮(召集人)、台北市長陳水扁、台北縣長尤清、立院黨團幹事長、國大黨團幹事長。
二、【國發會憲改主張】:
通過本黨參加國家發展會議在憲改議題之部份主張。
壹、有關【中央政府體制】部份:
基本立場為【健全國會功能,釐清總統權責,解決憲政僵局,鞏固民主制度】。
為健全國會功能,憲法應做下列修改:
(一)採用單一國會制度,廢除國民大會,擴大立法院組織,增加立法委員人數,任期與總統一致。
(二)立法院除現有職權外,應另具有下列職權:
(1)對總統有彈劾權。
(2)調查權。
(3)審計權。
(三)在國會功能健全後﹐民選總統應有一定實權。
貳、有關【選舉制度改革】部份:
(一)投票採用兩票制。第一票投區域候選人,第二票投政黨。
(二)各政黨在國會所得席位總數,依據第二票政黨得票比率分配。
(三)區域代表與政黨比例代表各佔國會總席次百分之五十。政黨比例代表以全國為一選區產生。
(四)區域選舉採用單一選區。
(五)選區之劃分,由國會定之。
(六)政黨門檻仍維持百分之五。
(七)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
三、【推薦廖學興律師為仲裁委員】:
由於原仲裁委員李勝雄律師請辭,中常會通過將向臨全會推薦廖學興律師為本黨仲裁委員。廖學興律師個人簡介如下:
1953年生,宜蘭人。台大法律系畢業,曾任台灣法學會秘書長。
現任宜蘭縣政府縣政顧問,律師公會中華民國全國聯合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