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桃園縣長補選事宜/中執會開會時間】:
由於桃園縣長補選在即,中常會建議於臨全會提案,將本黨桃園縣長補選人事宜,交由第五次中執會權宜處理,不受現有【公職人員提名條例】之拘泥。
同時,有關下一屆桃園縣長初選時間,亦建請全代會同意於補選完成後,再另行擇期辦理。第五次中執會時間為1996年12月4日。
二、【蔡仁堅國代任新職是否註銷黨籍案】:
針對蔡仁堅國代獲聘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之委員,是否應予註銷黨籍,中常會決議如下:
(一)蔡國代出任考試院保訓委員是否應予註銷黨籍,因本黨內規並無明文規定﹐故不予處理。
(二)惟蔡國代已登記為本黨新竹市長參選人之一,一旦獲得提名是否能繼續擔任保訓委員,其相關事宜將交由縣市長選舉協調小組成員立委周伯倫進行協調。
(三)為因應未來類似案例,決議此後本黨黨員如擔任非本黨執政政府之政務官或其他非常任文官,均須經中常會推薦才能出任。
三、【原住民委員會相關事宜】:
針對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之委員人選,本黨決議如下:
(一)本黨要求以政黨協商方式,依政黨比例原則分配原住民委員會委員。
(二)本黨推薦人選之原則如下:
(1)有給職委員一人,限原住民。
(2)無給職委員至少一人,限原住民。
(3)學者專家委員一人。
四、【駐外單位設立及管理辦法】:見附件一
通過本黨【駐外單位設立及管理辦法】。
駐外單位分為代表處及工作小組,駐外代表由主席提名,並經中常會同意。工作小組召集人則由主席任命。
五、【許添財入黨仲裁案】:
經本黨仲裁委員會決議,1996年10月16日中常會臨時會開會有效,因此,該臨時會所作之決議亦屬有效:立委許添財獲准重新入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