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中國南京舉行的第三次江陳會談所簽訂的三項協議及一項聲明,民主進步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今(26)日表示,馬政府在這次會談上顯然未做好準備、未設定應有的談判底限,該爭未爭、不該讓的退讓。鄭主任指出,從這次的談判可看出兩岸的交手過程中,由中國設定議程、設下圈套,而馬政府則一步一步走入圈套中。
鄭主任表示,這次會談在中國南京舉行,中國官方也在此擴大舉辦抗戰60週年的活動,充滿了統戰的氣氛,給了中方很大的主場優勢。鄭主任批評,如果依馬政府的廣告宣稱:「主權沒有絲毫退讓」,那江丙坤董事長應該就要提出南京曾經是中國民國的首都,強調南京是中國民國存在最真實的印記,但馬政府卻沒有利用這個機會把中華民國的招牌拿出來,這是對不起孫文,對不起曾定都在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
鄭主任進一步表示,第一次江陳會之前,馬政府宣佈同意九二共識,甚至連一中各表都不敢講;第二次江陳會之前,馬英九宣佈,台灣與中國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自我矮化國格;第三次江陳會之前,馬英九公開肯定以一中框架為核心的胡六點,這都是政治上的退讓,都是主權點點滴滴的流失,會讓國際產生誤解,就是台灣不再堅持主權獨立的事實,準備接受中方的一中框架。
針對本次會談的結果,鄭主任指出,,蔡主席在會前即提出應定期航班的談判應納入延遠權,讓兩岸航線與國際航線接軌,避免台灣的航運成為中國的附庸,但馬政府則表示延遠權是國對國的談判,即便有意要談也談不成,這是自我矮化;在定期航班中新航路的部份,分別與上海及廣州飛航情報區交接,這是要把兩岸航線國內化;在航點分配上,中方希望能做更多台商及台灣觀光客到中國旅遊的生意,卻不容許讓台灣藉由重要航點轉接到國際航線。鄭主任強調,這是失敗的談判,台灣應該在航權獲得保障後才能進展到定期航班,否則只是使台灣的航空業更加無法與中國的航空業公平競爭。
有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從1990年的金門協議到現在,都僅限定在遣返偷渡客及部份刑事犯,使中國成為台灣經濟罪犯的犯罪天堂,讓他們債留台灣、消遙中國。刑事局及海基會提出的名單高達三百多位,其中重大經濟犯包含85位,廿年來中國都沒有配合台灣遣返這些經濟犯,而本次相關協議也沒有載明引渡條款,是否能遣返完全依賴中國的善意。鄭主任呼籲,如果中國要展現善意,就應在司法互助協議中納入引渡機制,並主動遣返這些名單上的重大經濟犯。
在兩岸金融合作上,中國金融產業規模遠勝台灣,所以應考慮雙方市場特性採取加權對等。其次中國金融法規限制很多,造成台灣銀行登陸後風險增加,也很難拓展業務,但中國銀行到台灣卻能享受外資銀行般的待遇,將使台灣銀行紛紛被兼併,難怪連藍營立委都說這樣的MOU只會讓台灣的「MONEY OUT」!
至於中國資金來台投資的聲明,鄭主任指出,如果台灣沒有任何防衛機制,將使中方輕易取得台灣高科技產業、金融產業、甚至是特許的電信及媒體事業等的經營權,讓中資來台成為變相的買光台灣。鄭主任進一步指出,在聲明中看不到任何防衛條款的構想,馬政府只是一味期待對方的善意,但中國擴大內需的四兆人民幣當中,包括其中三兆的軌道工程基礎建設,都排除包括台灣在內的外資參與,所以陳雲林會長「擴大對台灣採購」的說法,只是一個美麗的宣傳,但事實上台商是分不到任何實質的利益。
鄭主任質疑,江丙坤董事長與陳雲林會長的熱情一抱讓人詫異,江董事長出國前無法取得國內共識、不願接受國會監督、更無法與在野黨真誠溝通,卻能與中國熱情擁抱,這是敵我界線的混淆,也是身為談判人員的失格。鄭主任引述媒體報導的批評表示,中國的「沙塵暴」侵襲台灣、今天我們卻看到「江陳抱」。
鄭主任強調,今天的三項協議一項聲明,必須接受台灣社會的檢證與國會的監督,特別是牽涉國內法的部份,包括中資來台、金融MOU的簽訂,都有相關的法令須修改,但在馬政府一黨獨大的狀況下,堅持先簽後審、甚至排除國會的監督,這是藐視國會、無視民意。民進黨會扮演好把關者的角色,透過立法院、透過群眾運動等各種方式,堅守台灣主權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