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范振宗、許榮淑黨紀案,中評會今(23)日下午特別邀集兩人到場說明。中評會主委陳金德會後表示,范、許二人出席國共論壇,明確違反黨的決議,情節重大,經中評委討論後,一致決定將兩人處以停權三年的最重處分,若日後再有繼續傷害黨規之言行,將從重議處。
陳金德主委指出,原本中評委一致認為應給予范振宗、許榮淑兩人除名之處分,但考量兩人為創黨黨員,許榮淑同志更是建黨十八人小組成員之一,且他們在會中均為其個人對黨所造成的傷害,誠懇表達歉意,更主動請求繼續留在黨內與同志一起打拚;因此,中評會最後一致決議將兩人處以停權三年之處分,若日後言行繼續傷害黨,將從重議處。
至於前花蓮縣黨部主委蘇聰祥部份,陳金德主委表示,蘇聰祥同志之黨籍隸屬花蓮縣黨部,因涉及管轄權,且當事人今天也沒有到場說明,因此,延至下個月例會再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