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今(25)日偕同律師楊芳婉、顧立雄及發言人蕭美琴就十年政綱「司法改革篇」與媒體座談。蔡英文表示,下一個階段的司法改革必須要讓人民可以感受到司法是一個可親近的、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機制,讓「司法是人民的司法」。2012年執政之後,她將在最短的時間內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讓司法的精英或者法界,可以跟社會的民意充分的對話,使司法制度更能符合人民的期待。
蔡英文表示,對於司法改革一事,其實民間有很強大的要求,因此,這是政府在最近的將來一定要做的主要改變。她說,在九零年代的晚期,我們已開始感覺到整個司法體系的改變是走入民主化以後的台灣必須要面對的事情,但經過了十幾年的司法改革之後,人民對於今日所看到的很多判決和司法作為,仍有很多不同的看法,甚至有爭議和不滿。
蔡英文認為,在下一個階段尋求執政的人,必須要面對台灣在下一個階段怎麼樣持續司法改革的問題;台灣社會民主化持續深化的結果,使得司法改革也必須要持續地深化,因此,下個階段的司法改革將成為最重要的執政項目。她指出,在十年政綱「司法改革篇」把過去司法改革所做的事情做了一個總檢討;同時也為未來在司法改革上的種種政策和作為做了一個說明。
蔡英文說,在過去的這段時間裡,大家感受最深是,司法離人民很遠,司法不是人民可以理解的;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人民也覺得司法好像不太理解人民的感受,所以司法對人民來講,不是一個很親近且可以理解的東西。甚至於,他們也不能了解或接受司法的判決。
蔡英文表示,司法必須要親近人民,司法必須是人民體現公平正義與人權保護的重要機制。她認為,下一個階段的司法改革必須要讓人民可以感受到司法是一個可親近的、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機制。因此下個改革的重點還是在於,「司法是人民的司法。」
蔡英文另說明,在這個前提之下,必須要有一場重要的社會對話過程,因此民進黨計畫在執政之後,在最短的時間內,希望在2012年可以召開司法改革的會議。讓司法的精英或者法界,可以跟社會的民意充分的對話,讓司法更能符合人民的期待,而人民也可以一定程度傳達對於司法的期待;同時也可以再進一步,在相互溝通的過程中,有相互教育的過程,這是非常重要的事,也是任何執政者,尤其是總統,必須要開始啟動的一個法界與社會民意對話的過程。
此外,在下一個階段的司法改革,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元素,也就是說,過去提到司法改革,大家都覺得司法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只有法界人士或者菁英才可以讓司法改革上路,也只有他們才可以處理司法改革,但事實上,我們看到的司法的現象與司法的環境,是五、六十年來的累積,有很多的問題、很多既有的現象或者是既得的利益,都必須要被改變,而這個改變勢必牽涉到政治問題,必須有一個政治的過程來處理這些政治的問題,所以政治的領導人,尤其是總統,必須主導這個過程,主導這個在司法改革過程中政治問題的處理,甚至於總統也必須要發動並累積在司法改革中所需要的政治能量,才能夠讓我們的司法改革順利上路。
蔡英文強調,政治的能量在司法改革中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任憑司法人員或法界來處理、推動司法改革,它將是一個沒有辦法完全推動的過程,因為它缺少了政治的動力。因此,除了法界與社會民意的對話是個重點,另外一個重點就是,領導人必須有意志來領導這個政治過程,排除司法改革過程中的政治的困難,同時也給司法改革提供必要的政治動力,這是在總統的層次上必須扮演的司法改革的角色。
蔡英文也提到我們在整體體制上有很多部分必須再強化,她說,整個司法設計在現階段最缺乏的是「人權」的觀念,我們希望在法律條文、司法程序、司法制度設計、甚至在司法人員培養的過程中,強化這些人權的因素,讓整個司法體現出來一種尊重人權、同時保障人民權益的一種平衡的司法;也就是說,強化我們的司法整體的制度及司法人員對於人權的重視,這是我們在下一個階段最期待的。另外,我們必須持續處理司法人員專業的能力以及評鑑的制度,這牽涉到司法人員的進場機制及退場機制;其他諸如違憲審查機制的再強化、法治教育及司法改革理念的強化,這些都是我們對於司法改革的重要想法。
針對記者提問,總統執政後是否會對特定政治人物如陳水扁的個案,進行處理,顧立雄回答任何個案都會帶出通案的問題,從維護司法獨立的立場來看,個案應由法官審理,而不是法官的旁觀者,或者是做為有政治力量的總統所應該干涉;但是從個案所帶來的通案問題,總統應該要關切,因為這是司法制度面的問題。顧立雄建議,若蔡主席當選總統,對於司法制度所面臨的問題,要排除不必要的障礙並從事制度性的改革。他重申,個案所涉及到的認事用法、量刑等問題,屬於司法獨立的範疇,政治人物絕對無法碰觸。
蔡英文則表示,過去發生的這些案子,有些牽涉到政治人物,有些則牽涉到社會知名人士,牽涉到政治人物的案子,社會長期以來都有兩個質疑,一是媒體跟政治是不是有介入個案審理的過程;另一個就是司法有沒有能力不受媒體或政治的不當影響。
她指出,很多法律案件,也有些人會覺得它是一個法律案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我們所謂的「認事用法」,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過程,但是大家都忘了其實在很多判決的過程中,也隱含了社會價值取向的認知,今天很多的判決就是在這個關節上出了問題,所以我們一方面要保持司法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又要讓司法貼近社會的價值取向,或者帶領社會的價值取向,這兩者之間,要怎麼設計一個制度,以及司法人員的培育,這就是挑戰所在。
針對記者問到近日的某些司法個案,蔡英文指出,政治人物對司法改革講究的是通案問題的處理、制度的改革、和司法人員整體素質與機制的設計,當然個案可以刺激對通案問題的思考,但司法改革不是針對個案,而是針對通案所累積出來的問題。在整個司法審理,尤其是在個案的審理過程中,無論政治人物或尋求改革者,不宜做過多評論,因為必須要避免介入個案,但是在整個過程中所顯現出來社會普遍感受到司法需要強化的問題,可以從將來通案的改革上處理。
顧立雄則強調,政治案件的判決的結果是否能得到人民信服,關鍵在於現行的司法是否成熟到能夠承辦政治案件,以及判決是否能得到人民信賴。他坦言,台灣司法的成熟度和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賴都不足,因此要在司法人事上採取制度性的改革,加強法官的多元價值觀、人權素養和人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