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日本針對中小企業紓困對策
政策會2008.10.17
一、定義
業種分類 |
中小企業基本法的定義 |
製造業及其他 |
資本額3億日圓以下,或是雇用員工人數300人以下 |
批發業 |
資本額1億日圓以下,或是雇用員工人數100人以下 |
零售業 |
資本額5千萬日圓以下,或是雇用員工人數50人以下 |
服務業 |
資本額5千萬日圓以下,或是雇用員工人數100人以下 |
二、規模
日本的中小企業占整體企業的99.7%,雇用人數佔全體的71.0%。
三、短期振興措施
問題1:國際原油及原物料上漲對中小企業的衝擊
n 超過九成的中小企業由於國際原油及原物料上漲造成收益下降
n 自行吸收成本,完全無法轉嫁至價格的中小企業占六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