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回應〉
和平協定即是投降協定
政策會2008.10.27
一、和平協定掉入「一中陷阱」
馬英九主張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協商基礎,在任期內與中國簽訂和平協定,並以此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將讓台灣掉入「一個中國」的陷阱。中國向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從未承認有「一中各表」的存在。
國共雙方宣稱兩岸都接受「九二共識」,並將之作為協商基礎,實際上雙方主張之「九二共識」的內涵並不相同,國民黨的認知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中國卻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胡錦濤在「十七大」報告中主張,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已清楚說明中國的立場。「連胡公報」將「九二共識」模糊化,已使台灣掉入「一中」陷阱,馬英九接受「連胡共識」,並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簽訂和平協定,更使台灣完全陷入中國的框架中。
二、和平協定讓台灣面臨中國威脅
(一)和平協定恐反成對台動武「大限」
馬英九之和平協定,乃寄望以「台灣不獨立」交換「北京不動武」的承諾,台灣將尋求更多的「國際空間」[1];建立兩岸「暫行架構」(modus vivendi),達成卅年至五十年和平協議,正式終結兩岸敵對狀態[2]。此不獨不武的協議,是有前提、有條件、預設未來兩岸統一,類似李侃如過去所提之「中程協議」;但過去柯林頓政府及國共兩黨政府均未曾接受,連李侃如後來也改變其主張。
2005年柯林頓訪問台灣時針對「中程協議」亦提出三點建議:(1)此一協議的有效約束期是多久?這時間是如何計算的?協議內容為何?由誰來保障協議會被忠實履行?(2)兩岸協議如設定「終局」,限制了台灣人民自由選擇未來的空間與條件。(3)協議屆滿時,若台灣的多數民意仍不願選擇與中國統一,此協議反而可能成為中國對台動武的藉口。此時馬英九重提過去國民黨反對的主張,不禁令人懷疑其用心。
(二)「和平協定」恐為「投降書」
「和平協定」涉及到國家最高主權的行使,必須以彼此法權關係釐清為前提,如雙方之上或雙方之中是否有一最高代表主權的機關、雙方在國際上互不代表對方或由那一方代表,乃至創設一個新的最高代表?這些問題都沒有迴避的空間。兩岸究竟以何名義簽訂和平協定,若以「九二共識」為基礎,「大陸地區對台灣地區」,即自我矮化台灣主權。
其次,一個不受人民信賴的馬「區長」,為何能否定台灣人民選擇「獨立」的權利。其所謂的「台灣不獨立」,是放棄中華民國對台灣擁有的獨立主權;還是仍擁有獨立主權,只是放棄把國號改為台灣國而已;若為前者,和平協定便成為投降協定了。
「九二共識」下的和平協定,馬所能爭取到的台灣「國際空間」究竟為何?是否只是「反分裂法」下由中國批准的「一定國際空間」,如此,台灣主權完整性將大幅萎縮,真正淪為「台灣特區」了。
三、和平協定不能保證和平
馬英九主張與中國簽訂和平協定確保台海和平,但觀諸歷史,和平協定並不能保證和平,避免戰爭的到來,而中國所簽訂的和平協議,更是廢紙一張。
(一) 西藏和平協議:1951年中國強迫西藏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保證西藏60年不變;但換來的卻是中國於1958年、1989年、2008年三次血腥鎮壓西藏,其中1989年更是由胡錦濤下令鎮壓。另外,1979年中國無視越南代表還在中國協商,仍發動「懲越戰爭」。凡此均凸顯了中國的不可信賴。
西藏和平協議與連胡共識相似處
西藏和平協議重點 |
連胡五點共識類似內容 |
1.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 |
第一點: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 |
2.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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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認西藏的地方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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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證達賴喇嘛之職權及其政治制度之存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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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證班禪喇嘛之固有地位及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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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係指十三世達賴喇嘛與九世班禪相互合作時的地位及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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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保護喇嘛寺廟及寺廟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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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西藏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的一部分 |
第二點:達成和平協議,建立軍事互信機制。 |
9.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 |
第二點:促進兩岸同胞交流往來,共同發揚中華文化 |
10.逐步發展西藏的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 |
第三點: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協助台灣農產品在中國銷售。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08年3月19日。
(二) 慕尼黑協定:1938年,英法為避免戰爭爆發,不惜犧牲捷克,與德國、義大利簽訂「關於捷克斯洛伐克割讓蘇臺德領土給德國的協定」,要求捷克將蘇台德地區割讓給德國,但希特勒仍食言於1939年併吞了整個捷克。
(三) 日內瓦協定:1954年英國、美國、蘇聯、中國、南北越等九國外長共同達成此協定,企圖維護越南和平;但完全徒勞無功,1961年越戰正式爆發。
四、建議立場
1、 反對一中前提下的和平協定:對中國而言,「九二共識」就是體現「一個中國」的共識,「九二共識」下的兩岸和平協定,即是放棄台灣主權,接受一國兩制,承認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我們無法接受。
2、 反對失格領導人主導和平協定:馬英九上任後,在主權立場上一再退讓,不但拋出「台灣為地區」的荒謬說法,將總統身份降格為「先生」,近日又在國軍幹部前保證「未來四年不會有戰爭」,鬆懈軍隊與人民的心防。馬英九在主權上的軟弱、在防衛台灣上的退卻,完全是一個失格的國家領導人;對於他所意圖主導的「兩岸和平協定」,人民沒有信心,也不會放心。
3、 架設公民參與及民意監督機制:馬政府企圖迴避民意監督兩岸協商,嚴重違反民主原則。我們要求儘速通過「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並在立院組成「兩岸小組」。
4、 要求中國停止打壓台灣:兩岸當前最需要的,不是不切實際的和平協定,而是中國應該要停止打壓台灣的外交空間、撤除對準台灣的一千多枚飛彈,以及尊重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尊重台海的安全現狀。
5、 觀察馬陳會並採取必要之行動:馬陳會時馬英九若提及和平協定,我們將提出嚴正抗議,必要時在群眾集會上拉高態勢,並以國際記者會之方式表達在野黨及台灣人民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