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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發基金擴大為一兆的批評
學者專家2008.10.23
行政院通過國發基金由2000億元擴大為一兆,財源可能向郵政儲金借款。經建會說國發基金原本主要用途是投資創投,但現在則是要進行企業體質改造,其原因則是因為有些產業受國際金融危機衝擊,資產價值下跌、資金運用困難、銷售停滯,因此需要改善體質、增加資本,進行合併。
這項政策錯得很離譜:
一、 經建會所言之目的,簡單地說,就是要給企業紓困,政府竟把原來發展新產業用的國發基金,偷偷變為從事一項有極大爭議之紓困工作。
二、 要紓困乃至要收購民間企業就應該正式編列預算取得財源,政府用國發基金向郵儲借款,就是要逃避公債法和預算的限制與監督。國民黨上次執政時已用這種基金借款或赤字的方式,留下八兆以上的隱藏性負債,現在又重操故技,要掏空國庫去為少數企業紓困,而偷偷地債留子孫,極為可惡。
三、 政府想把國發基金公司化,也是要逃避公債及預算限制的手法,把人民可能看到的政府負債,藏在人民看不到的公司負債之中。
四、 國發基金策略性投資早已在做,國民黨現在無能提出具體產業發展方向,這方面並沒有多少增加投資的能力,所以基金擴大的目的就是要紓困,卻美其名為「體質改造」,存心欺騙人民。
五、 國民黨以往的紓困有許多圖利財團,以及財團最後還是倒掉人民更多錢的經驗,現在要更大規模做,必然有更多官商勾結,更多1998年本土金融風暴的倒閉案例等著發生。
六、 紓困通常都由原來放款的金融機構主辦,它們才最知道企業的情況而不會做不當的紓困,同時它們自己負責也才不會發生它們把損失丟給政府,而政府圖利金融機構的情況。所以設專業的紓困機構是錯誤的政策。
七、 紓困幾乎一定要虧本,所以財源更要由正常預算而非由基金舉債或撥用郵政儲金來做。郵政儲金是人民託付政府管理的錢,政府任意拿來紓困,可謂是挪用公款、監守自盜。先進國家近來的紓困,也是編列預算而由國會和國民監督。
八、 經建會提出要聘用專業團隊投資。我國或世界上若有這種投資於紓困,又要配合政策目的而能賺錢的投資團隊,民間就可以自己做,何勞政府?這種真公營而假專業的做法,最可能既逃避監督又不必負責任,人民的錢不知又有多少會被浪費或偷掉。
九、 國發基金副執行秘書何俊輝說,一兆的規模是「上級長官交代」,整體政策一定也是「上級交代」,這是馬政府典型不尊重專業,越級指揮卻逃避責任的做法。這種做法也已一再造成對國家的傷害。降證交稅、降遺產稅、縮股市跌幅,以及對中國快速開放的多項政策等等,都有同樣的錯誤。